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2019级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近期将组织2019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认与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与制定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全面落实课程思政与专业思政建设要求,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学生道德素养,提升学生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相关要求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社科〔2018〕2号,附件1)。
2.保持人才培养方案的连贯性,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淮阴工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淮工院教[2015]6号,附件2)、《淮阴工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淮工院[2016]65号,附件3)等文件要求,在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对2019级各类型招生专业的培养方案(见附件4)进行确认与制定。
3.注重与各类标准的对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通用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有机衔接,满足各专业发展需求。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定位,结合专业建设规划,对2019级非新增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确认或微调,不宜进行大幅度调整。
2.制定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相关专业应邀请校内外专家、企业行业专家、毕业生代表等人员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充分研讨后确定。
3.所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须参照2015版培养方案模板执行,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要求见附件5。
4.单招、3+4、5+2、3+2、专转本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区别于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充分考虑学生专业基础水平和办学类型等因素确定或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5.各二级学院在系统录入培养方案时,请务必保持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稿与教务系统内执行计划的一致性,避免漏课。同时,各专业不得对已录入的2019-2020-1教学任务进行修改。
三、时间安排
1. 6月28日前,请各二级学院完成所有专业第一学期的人才培养方案录入工作(含新增专业),录入流程见附件6。同时,非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如有调整,请提交修订说明、培养方案电子稿、纸质稿一份。
2. 7月10日前,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新增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相关学院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3. 7月15日前,完成2019级所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系统录入工作,并将定稿的2019级新增专业、非新增专业(有修订)培养方案电子稿、纸质稿各一份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谢方、程虹 联系电话:83591097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
2.淮阴工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
3. 淮阴工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
4.2019级需确认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一览表
5.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理论课程设置一览表
6.淮阴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系统操作流程
教 务 处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