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事项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 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 正文
淮阴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2023年11月14日 11:21  点击:[]

淮阴工学院文件

 

 

淮工资〔2022173

 

关于印发《淮阴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淮阴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淮阴工学院

20221230


 

淮阴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和考评机制,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江苏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办法(试行)》(苏财资〔2018310号)、《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 号)、《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苏教财〔20211号)和《淮阴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淮工院〔20185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是指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以实地抽查等方式,对部门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进行量化考核和综合评价,客观地反映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效益。

第三条 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实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保障事业发展与提高资产效益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严格规范、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以预算年度为周期,每年初对上一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进行评价。

第五条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部门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主要是布置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审核部门单位年度自评材料,开展评价数据合规性审核和抽查复核,建立评审专家库,组建年度国有资产管理考核组,进行综合评审,形成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报告,公开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结果,督促部门单位完成资产管理绩效评价问题整改等。

第六条 部门单位应当按要求开展资产管理绩效自评,及时报送自评材料,并接受现场检查复核,做好资产管理绩效评价问题整改工作。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所提供的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章 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第七条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组成,其中一级指标包括基础管理指标、过程管理指标、管理绩效指标。

(一)基础管理指标。对部门单位管理职责、岗位设置、制度建设、档案管理等内容进行评价,重点是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二)过程管理指标。对部门单位配置管理、自用管理、资产处置、信息化管理、资产信息等内容进行评价,重点是资产管理的合规性。

(三)管理绩效指标。对资产信息、使用效率等内容进行评价,重点是资产管理的效率性。

第八条 资产管理绩效评价采取指标评价与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法,主要通过材料审核、现场复核、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

第三章 组织实施与结果运用

第九条 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评。各部门单位对照考核内容对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给出自评得分。

(二)学校考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组全面审核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自评材料,对照考核内容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现场询问、账物核对等方式对各部门单位进行考核评价,给出考核得分。

(三)评价体系。国有资产管理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总分≥90分,为“优秀”;90>考核总分≥80分为“良好”;80>考核总分≥60分为“合格”;考核总分<60分为“不合格”共四个等级。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认定该部门单位国有资产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上级部门或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二)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但未追究的。

第十一条 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与各部门单位下一年度资产预算编制相挂钩。对资产绩效评价优秀的部门单位,在资产配置预算方面优先保障;对资产绩效评价不合格的部门单位,减少或调整其资产配置预算。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考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要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日常管理、资料收集和整理等工作,并确保所提供的考核评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 对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组织不力、推诿敷衍、弄虚作假,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第十四条 在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中发现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造成资产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资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淮阴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


附件

                 淮阴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与评价标准

量化评分细则

评价依据

自评分

复核分

基础管理

(20分)

管理职责

5

健全部门单位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实本部门单位使用及归口管理资产的日常管理责任。

年度内部署资产管理工作的得2分,明确分管领导得1分,资产管理有年度计划得1分,年末有总结得1分。

会议记录,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资产管理日常工作相关材料,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岗位设置

5

配备资产管理人员,岗位设计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配有资产管理员得1分,在管理员岗位上满2年的得1分,管理员资产管理绩效与年度考核挂钩得1分。分管领导及资产管理员参加学校组织的资产工作会议和培训得2分。

管理部门记录,部门考核办法。

 

 

制度建设

5

按照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完成各项资产管理工作,用制度约束资产保管人和资产管理行为

按照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完成各项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校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得3分,有资产清查盘点、设备保管使用设备维护保养、资产调拨等方面的制度或规定得2分。

上报材料的档案,内部文件,操作手册或日常工作记录本。

 

 

档案管理

5

资产台账完整、准确,账物相符,并定期核对,及时反映资产増减等变动情况;资产原始档案资料齐全。

采购、入库、处置申报材料完整得3分,资产原始档案资料齐全得2分。

现场检查、管理部门记录。

 

 

过程管理

(60分)

配置管理

5

合理编制资产配置计划,按规定程序报批。

配置计划按规定程序报批,资产配置计划合理得5分(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无论证报告扣2分)。

管理部门记录。

 

 

自用管理

5

新増资产按规定手续验收入库,及时做好入账处理,资产使用及管理符合制度规定

及时验收,资产验收单上有保管人签字得2分,及时入账得1分,资产使用及管理符合制度规定得2分。

单位台账、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部门记录。

 

 

5

资产调拨、调剂等变动,及时履行相应手续,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及时办理资产调拨、调剂等变动手续,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得5分。

 

 

5

人员调动、调离、退休后,资产变动按规定程序办理。

人员岗位调整时,及时办理调拨手续得2分,调离、退休人员及时交还资产得3分。

 

 

5

定期组织资产清查盘点,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认定责任,及时处置;履行相应报批手续。

每年组织资产清查盘点得3分,自查报告及时上报管理部门的得2分。

 

 

设备处置

5

报废、报损等处置手续完备,履行论证、评估、技术鉴定等手续。

拟报废资产办理报废手续得2分,提交报废鉴定表得2分,配合管理部门清理报废资产得1分。

部门台账、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化管理

7

系统维护正常,各模块功能使用正常;资产入账、使用、处置等进行动态管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实时更新。

熟练操作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得3分,资产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完整得4分。

现场核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公用房管理

8

公用房屋服从学校调配遵守学校公用房屋管理规定,房屋使用无违规问题

严格遵守学校公用房屋管理规定,不违规使用房屋,无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情况6分,公用房房间号和名称与公用房系统对应得2分(如公用房使用巧立名目或超标扣4分)。

现场核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设备管理

5

保管人信息准确

现场抽查设备与保管人一致得7分

自查、现场核查。

 

 

5

标签粘贴完好

标签张贴完整得2分,标签与设备信息一致得4分。

 

 

5

存放地信息准确

现场抽查设备存放地一致得7分。

 

 

管理绩效

(20分)

使用效率

10

设备完好率

设备完好率X=在用设备完好台件数/本部门全部仪器设备台件数×100%X95%10分,在80%X<95%,得5分,X<80%不得分。

自查、现场核查、年度资产清查记录等

 

 

10

资产完整率

固定资产率X=实有固定资产数量/账面固定资产数量×100%X95%10分,在80%X<95%,得5分,X<80%不得分。

 

 

正向激励

管理研究

5

当年通过省级以上报刊杂志或网络发表有关资产管理理论研究文章。

当年通过报刊杂志或网络发表有关资产管理理论研究文章,每篇得1分,最高2分。

报材料的档案

 

 

积极参与校资产管理政策制度研究,每次得1分,最高3分。

 

 

负面扣除

违规或懈怠

-5

 

超授权范围处置或出租出借资产,发现一起扣1分,最高-2分。

现场核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出租出借事项未及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登记报备,发现一起扣1分,最高-3分。

 

 

合计

 

100

 

 

 

 

 


 

 

 

 

 

 

 

 

 

 

 

 

 

 

 

 

 

 

 

 

 

  淮阴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12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