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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2019-2020)
2020年10月07日 16:14  点击:[]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淮阴工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相关规定,2019-2020年,我校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在学校学术事务方面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充分发挥了学术权力,有效推动了学校学术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做好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

淮阴工学院第五届学术委员会任期已满,经学校2019年第25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淮阴工学院第六届学术委员会(淮工院〔2019〕139号)。学校根据学科、专业构成情况,合理确定各学院的委员名额,保证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学术委员会设立秘书处,挂靠在科学技术处。

成立了淮阴工学院学术委员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包括专业建设委员会、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学术道德委员会(淮工院〔2019〕177号)。

二、规范科研诚信管理

出台了《淮阴工学院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由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全面负责全校科研诚信管理工作。学校各部门、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承担本单位的科研诚信建设和科研信用主体责任,发挥评议、评定、受理、调查、监督、咨询等作用。

校学术委员会建立健全科研诚信审核、科研伦理审查等有关制度和信息公开、举报投诉、通报曝光等工作机制。建立“淮阴工学院科研人员失信行为数据库”,记录科研失信行为,提供对相关责任主体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三、审议相关学术项目

为加强学校学术管理,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完善学术工作规章制度,提高学校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受我校科研部门委托,学术委员会成员参与了各类学术项目评审,发挥了学术委员会在学校科学研究计划、科学研究成果、重要学术问题的咨询、审议和评议作用。2019年11月,对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立项评审;2020年4月,对校抗疫产品成果转化项目进行了评审和推荐,并对2019年横向项目文理性质进行了初步审核。针对横向项目性质初次审核中存在异议的部分,2020年5月,我校召开学术委员会,通过集中评议、现场投票等环节,再次对存在异议的横向项目性质进行鉴定,形成最终结果。2020年10月,通过抽取部分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评审,评出我校“优秀科技人员”15人,其中“优秀科技挂职人员”5人,“优秀科技副总”5人,“优秀创业导师”5人。

学术委员会任重而道远,未来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行使学术权力,进一步完善我校学术管理制度和规范,努力在学术评价体系、学风建设等学术事务上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

 

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