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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2021-2022)
2022年11月17日 16:27 科技处 点击:[]

根据《淮阴工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相关规定,我校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在学校学术事务方面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充分发挥了学术权力,有效推动了学校科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将2021-2022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调整成员组成,确保学科代表性

根据学科、专业构成情况,学校于2019年成立了淮阴工学院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2022年11月,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学校对淮阴工学院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包括学科专业建设委员会、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学术道德委员会)进行了调整(淮工办〔2022〕53号),合理确定各学院、各部门、各专业的委员名额,保证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

二、坚守学术标准,营造浓厚科研氛围

受我校科研管理部门委托,校学术委员会成员对各类项目、科技人才、科研平台申报的推选和评审进行严格把关,坚持学术标准,确保推荐质量。一是完成各类科研项目的推荐和审议。本年度,校学术委员会成员完成省重点研发计划培育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市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区、洪泽区、涟水县“1111”工程合作项目等各类纵向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完成2023年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二是参与科技人才的选拔与推荐。召开评审会议,组织部分学术委员会成员对2022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等科技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进行审议评定。三是对各类平台的申报及建设做好严格把关。抽取部分学术委员会成员参与平台类科技计划项目校内评审,对2022年淮安市重点实验室、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市产业技术协同创新联盟持续支持专项等平台遴选工作提供咨询建议及评审意见。

三、优化政策制度,提高师生创新效能

一是优化代表性成果评价体系。破除“唯论文”“重数量、轻质量”等不良导向,突出科研成果质量导向和对社会、经济的推动作用和贡献,由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牵头,组织校学术委员会部分成员参与研讨并修订出台《淮阴工学院教学科研论文认定办法(修订)》(淮工院〔2022〕127号)和《淮阴工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修订)》(淮工科〔2022〕70号)等文件,明确基础类研究成果和应用型技术类成果认定的具体要求,引导教师更关注科研成果的质量,做真科研、解决真问题。二是完善横向项目管理办法。经校学术委员会部分成员审议,修订并出台了《淮阴工学院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淮工院〔2022〕118号)和《淮阴工学院教学科研项目认定办法(修订)》(淮工院〔2022〕119号),实行学校、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三级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加强横向项目立项和结题管理,加强对合同的真实性、可行性、合理性、合法性的审查,完善项目结题手续办理;加强横向经费支出管理,建立健全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三是建立科研团队管理机制。由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牵头,组织部分成员参与《淮阴工学院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与建设方案》和《淮阴工学院科技创新团队管理方案》研讨,组织二级学院申报并遴选了78个科技创新团队,逐步建立起以团队为基础的科研组织管理机制。

四、加强科研诚信,优化学术生态环境

一是健全科研诚信管理机制。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全面负责全校科研诚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研诚信审核、科研伦理审查等有关制度和信息公开、举报投诉、通报曝光等工作机制;建立科研诚信档案,提供对相关责任主体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加强科研活动全过程诚信管理,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度,由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二级学院教师集体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承诺的处理要求,并做好归档留存。二是加强科研诚信教育普及。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牵头组织开展“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良好学术氛围”为主题的“科研诚信宣传月”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全员积极参与科研诚信教育学习;召开“科研诚信暨科研政策”四部门联动宣讲会,做好学校最新政策的解读说明,进一步强调学术规范有关要求。三是规范科研失信调查处理。委托校学术委员会部分成员组成专家组,对涉及的学术问题进行评议,经调查确实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由校学术委员会记入“淮阴工学院科研人员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根据认定结论和处理建议,结合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按照规定程序对科研失信行为责任人作出处理,在严肃查处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的同时,鼓励、引导科研人员主动纠错,营造坚守底线、宽严相济的制度环境和氛围。

本年度,校学术委员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未来的工作中,校学术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继续发扬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依法行使学术权力,助力学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