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突出政治要求,强化业绩导向,严格选任程序,依法依规办事,着力打造“讲政治有格局、懂教育有情怀、善治理有担当、守规矩有底线”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符合《淮阴工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提任的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一般应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2.提任二级学院(教学部)、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处等部门单位的中层干部,正职一般应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并具有院系管理工作经历,副职一般应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以上学位,并具有院系管理工作经历。
3.提任上述部门、单位外的其他中层干部,正职一般应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副职一般应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提任的党委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还应当具有学生工作经历,提任的审计、财务等部门领导一般还应有相应专业背景且具有本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从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具有副职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从正科职提任中层副职的,应当具有正科职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
6.从专业技术岗位提任中层正职的,应当现聘在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岗位,或者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上累计工作三年以上;提任中层副职的,应当现聘在专业技术四级以上岗位,或者在专业技术五、六、七级岗位上累计工作三年以上。
7.身体和心理健康。
8.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三)岗位要求
除上述基本条件和资格外,二级党组织书记更加要求突出政治标准,政治觉悟高,政治能力强,一般应具有党务工作经历;副书记要求政治素质高,党性观念强,善于团结,乐于奉献,熟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二级教学单位正职要求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一般应具有教学、科研管理经历;副职要求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管理能力。
四、工作程序
(一)分析研判和动议
根据学校内设机构调整、空缺中层领导岗位等情况,党委组织部对中层干部队伍进行分析研判,就拟调整和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在一定范围内沟通酝酿。
(二)确定工作方案
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同级调整和空缺中层岗位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根据内设机构调整、转岗等情况,对相应岗位进行同级调整。同时校党委成立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考察组,在党委组织部统筹下,由考察组会同各二级党组织开展民主推荐、考察等相关工作。
(三)民主推荐
采取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的形式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综合考虑工作业绩、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充分酝酿干部人选。
1.谈话调研推荐。根据中层正职空缺岗位情况,在二级党组织范围进行谈话推荐,教学单位二级党组织参加谈话推荐的人员范围为所在单位中层干部、科级干部,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党支部书记代表等;其他二级党组织参加谈话推荐的人员范围为:全体中层干部,业务相关部门人员等,具体人员由考察组确定。
2.学校会议推荐。全校召开干部大会推荐中层正职建议人选,参加推荐会议的范围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全体中层干部,部分县(市、区)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等。推荐中层副职建议人选,根据上述范围适当调整。
3.二级党组织推荐。二级党组织对照选拔基本条件和资格,在本单位范围内推荐中层副职建议人选不超过1名,机关党委、原后勤党委所属各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建议人选不超过1名,并报经机关党委审核把关。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经充分酝酿后,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岗位需要,征求分管校领导推荐意见。
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意见比较集中的,也可以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
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对拟提任考察人选采取个别谈话、政治体检、民主测评、征求廉政意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根据需要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主要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进行,考察范围参照民主推荐范围。
(六)讨论决定
根据职位和人选的不同情况,学校党委对中层岗位拟任人选进行充分酝酿和讨论后作出任免决定。
(七)任职
对拟任职人选在学校OA和党委组织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提拔中层干部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在中层干部正式任职前,校党委安排专人进行任职谈话。
五、有关政策与规定
(一)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
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强调事业为上,坚持和贯彻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知事识人、依事择人,发扬民主,拓宽视野,大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强化正向激励,不断提高中层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根据推荐结果和干部一贯表现、人事相宜等情况,科学精准地综合研判、比较择优,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不简单以票取人。
(二)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的同时,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提任中层干部的年龄要求按照换届时有关政策执行;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年轻干部工作,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干部人才梯队。
各教学单位于3月31日前推荐1-2名35岁以下素质高、能力强的优秀博士(附件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从中遴选一批年轻博士到管理岗位挂职锻炼。
(三)深入贯彻落实“三项机制”
1.坚持业绩优先导向,着力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同等条件下,优先从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年度考核获评先进的部门单位和在学校重大任务、挂职锻炼等方面表现优秀的个人中选拔干部。
2.按照《关于印发<淮阴工学院专职组织员管理暂行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通知》(淮工院委〔2019〕35号)有关规定,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遴选一定数量的组织员、巡察员、教学督导员、科技联络员等,不占所在单位岗位职数,享受相关待遇。
1964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中层干部,原则上转为专业技术岗位,或申请转任专职组织员、专职巡察员、教学督导员、科技联络员,因学校工作需要的,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可继续任职。1965年出生的中层干部,鼓励申请转为专业技术岗位或转任专职组织员、专职巡察员、教学督导员、科技联络员。中层干部担任党委常委的,按照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拟转岗中层干部需填写《中层干部转岗申请表》(附件3),于3月11日前交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六、有关要求和纪律
本次中层干部调整和选拔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树立大局观念,增强责任意识,深入细致做好各项组织工作,全体中层干部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为保证本次工作的公开、公正、客观、真实,校纪委机关和党委组织部在工作期间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来电、来信、来访。电话:83591013(纪委机关)、83591102(党委组织部);电子邮箱:jiwei@hyit.edu.cn(纪委机关)、hyitzzb@hyit.edu.cn(党委组织部);地点:枚乘路校区翔宇楼411室(纪委机关)、421室(党委组织部)。
附件:1.中层干部调整和选拔工作日程表
2.中层干部转岗申请表
3.优秀年轻博士挂职锻炼推荐表
中共淮阴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9日
附件1
中层干部调整和选拔工作日程表
时 间 |
节点 |
主要工作 |
3月9日前 |
制定工作方案 |
调研摸底,初步研判,研究确定工作方案。 |
3月11日前 |
转岗申请和中层正职同级调整 |
1.转岗申请(3月11日前)。 2.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转任专业技术岗位和组织员、巡察员、教学督导员、科技联络员等人选方案。 3.研究确定中层正职同级调整方案。 4.确定中层正职空缺岗位。 |
3月13日前 |
中层正职空缺岗位民主推荐和考察人选确定 |
1.中层正职空缺岗位民主推荐。 2.研究确定拟提任中层正职考察人选。 3.研究确定中层干部拟任人选考察工作方案。 |
3月14日 ~3月25日 |
中层正职考察、任职 |
1.对中层正职拟任人选进行考察。 2.党委研究确定拟提任中层正职人选。 3.任前公示。 4.发文任命。 5.任职谈话。 |
3月26日 ~3月28日 |
中层副职同级调整 |
1.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中层副职同级调整方案。 2.确定中层副职空缺岗位。 |
3月29日 ~3月30日 |
中层副职空缺岗位民主推荐和考察人选确定 |
1.中层副职空缺岗位民主推荐。 2.研究确定拟提任中层副职考察人选。 |
4月1日 ~4月10日 |
中层副职考察、任职 |
1.对中层副职拟任人选进行考察。 2.党委研究确定拟提任中层副职人选。 3.任前公示。 4.发文任命。 5.任职谈话 |
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日程安排,届时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