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合格大学生,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三条 本规范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日常教育和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对学生学习、生活及从事其他活动的基本要求和行为指南。
第二章 思想表现
第四条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时事政治。
第五条 热爱祖国和人民,弘扬民族精神,自觉维护祖国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学校稳定。
第六条 热爱集体,维护集体荣誉和利益,服从集体决议。
第七条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加非法组织,不组织或参与非法活动。
第八条 热爱学校,恪守“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校训。
第三章 品德修养
第九条 自尊自爱、自重自信、自立自强。
第十条 谦虚谨慎,尊敬师长,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和教育。
第十一条 团结同学,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不制造和传播有碍团结和有损他人的言论。
第十二条 诚实守信,表里如一,言行一致。
第十三条 维护社会公德,为人正直,敢于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第十四条 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四章 学 习
第十五条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探索,乐于创新,积极实践。
第十六条 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干扰课堂秩序。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课堂上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走动和出入教室,上课发言应举手;课堂上应将手机铃声关闭,不接听手机,避免影响老师授课和他人听课;不在教室内吃食品。
第十七条 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按规定时间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在指定位置参加考试;服从监考老师的管理,按要求摆放书包、资料等;考试期间应保持考场安静,认真答卷,不左顾右盼,未经允许不借用他人文具;严禁考试作弊行为。
第十八条 充分利用课堂及课外的学习时间,认真预习、复习。
第十九条 认真参加自修,在教室、图书馆自修时应保持安静。
第二十条 积极参加实验、实习、专业技能培训和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一条 说好普通话,使用规范字。
第五章 校园生活
第二十二条 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积极配合管理,不威胁、刁难学校管理人员,不妨碍学校管理人员的正常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与老师、年长者交往时主动问候、礼让先行。
第二十四条 男女学生交往以“自尊、自重、自爱”为原则,以道德为基础,以国家法律、校纪校规为准绳,文明有度、行为端庄、举止大方;男女学生在校园内不要揽腰挽臂、依偎搂抱,在教室、图书馆、餐厅、草坪等公共场合不要亲昵作态;严禁学生在异性宿舍留宿,未经允许学生不要在校外租房居住。
第二十五条 着装文明得体,语言文明礼貌。
第二十六条 讲究个人卫生,遵守公共道德。自觉保持寝室及公共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不在楼道或向楼下泼水、抛掷杂物,不在宿舍或楼道内焚烧杂物。
第二十七条 爱护公物,维护校园环境,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自觉投身于节约型校园和“江苏省节水型高校”创建活动中。
第二十八条 维护公共秩序。就餐、借还图书、购票购物文明有序。观看演出、比赛及参加集体活动不起哄滋事。
第二十九条 遵守公寓、宿舍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不违章使用电器或明火;按指定床位住宿,不留宿他人,按时就寝;协调使用室内公共设施,不影响他人。
第三十条 自觉遵守计算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文明上网。不沉溺于电子游戏、网上聊天;不观看、传播非法及黄色信息;不影响他人学习、休息。
第三十一条 不打架斗殴,不赌博、酗酒,远离毒品;不在寝室、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及禁烟区域吸烟。
第三十二条 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加强体育锻炼,保持身心健康。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规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规范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