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时间。现将有关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时间: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3日(星期六);
2.10月4日(星期日)教学活动正常开展,与教学活动相关的部门、单位及各二级学院做好值班工作;
3.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不调休,正常休息。
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