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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网络教学安全管理的通知
2020年03月20日 16:59  点击:[]

各教学单位、全体任课教师: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在线教学工作安全开展,维持网络课堂教学秩序,进一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各教学单位、全体任课教师需不断加强在线课程、网上直播的安全管理和技术防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网络在线教学需使用各大应用市场经安全检测的教学辅助软件。

2.规范网络教学流程,教师应按照教学要求开课,认真研究网络授课特点,主动设计调整课程环节,积极利用技术条件,最大程度保证教学质量;要求学生按照课表准时进入网络课堂,遵守课堂考勤、课堂纪律等规定要求。

3.任课教师要执行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安排,在教学(直播)过程中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禁传播政治性错误观点和不当言论,严禁从事非法传教等违法活动,严禁出现不健康的音频、视频、图文及链接等。

4.任课教师要引导学生正当交流,不得发表不当语言或图片;引导学生在互动环节、跟帖及评论中遵守网络教学规定,不得出现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5.尽可能使用不带插件的浏览器或教学辅助软件,防止教学(直播)过程中突然出现广告类画面及不良信息。

6.直播中如果出现播出事故,任课教师应在第一时间断开直播网络,并及时向所在单位部门上报。

7.教学结束后应及时关闭教学(直播)系统,避免出现与教学无关的内容。

8.师生要提高个人账号安全,妥善设置和保管密码,避免弱口令被猜解,防止他人盗用,严禁将个人账号转借他人使用。

9.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对网络教学的安全检查,若出现违法违规有害信息,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事件需上报网信办、公安部门处理。

10.学校和教师对网络课程教学内容拥有知识产权,未经授课教师书面同意,学生或任何第三方机构不得对授课活动进行录音、录像,也不得对课程资料进行个人学习目的之外的传播。

教务处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