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部门单位:
随着《淮阴工学院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办法(试行)》(淮工院委〔2019〕72号)文件的出台,经常委会研究决定,对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作适当调整,采取由各二级党组织、部门单位提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书面总结,由学校组织评议,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
请各二级党组织和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结合与学校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相关内容),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作出总结。
请二级党组织(已在本周二党务工作例会上作出要求)于12月27日(本周五)下班前,部门单位于12月30日(下周一)上午下班前,将书面总结(盖章后)报送纪委办。
特此通知。
党政办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