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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的通知
2019年12月10日 14:41  点击:[]

相关学院:

根据《淮阴工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淮工院委〔2013〕26号)中规定的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算要求

1.请相关学院组织研究生任课教师填写《淮阴工学院研究生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表》(见附件1),研究生指导教师填写《淮阴工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表》(见附件2)。

2.表中的学院、填表人、填表日期等一定要填写;课程类别系数指一般、公共学位、专业学位、双语、实验、实习等对应的系数核算结果请保留两位小数。

3.2017级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按45学时/生核算,2018级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按45学时/生核算,2019级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按10学时/生核算。

4.研究生教学外聘教师工作量核算时请在附件1中备注,其薪酬由所聘学院根据学校人事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材料上报要求

请相关学院于2019年12月28日前将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表纸质档提交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逸夫楼YF1212西),并将电子版发至孙莉老师校内邮箱。

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处孙莉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3559115


附件:1.淮阴工学院研究生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表

      2.淮阴工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表

 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的通知.zip

研 究 生 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