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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01日 10:51 计划财务处 点击:[]

各部门、单位:

根据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决算编审工作要求,为确保年终财务报销、决算工作顺利完成,全面、真实、及时反映学校的各项经费收支结果和财务运行状况,现将年终财务决算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终决算期间财务报账时间安排

1、本年度已发生的支出请于12月21日下午17:30前办理预约申请,12月21日下午17:30以后网上预约系统将关闭,请广大师生合理安排时间并及时提交预约申请。预约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销业务。自助投递系统使用时间截止至12月23日下午17:30,12月23日下午17:30以后,网上报账自助投递机将关闭,请广大师生务必及时投递已预约的报销单。已预约未投递的报销单将自动失效作废,如仍需报销,请于2022年开账后重新办理网上预约。决算期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01月07日)资金支出业务暂停办理,并关闭网上预约报账系统和自助报账投递机,其他财务业务正常办理。

2、请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将应付的基建工程款、维修工程款抓紧办理决算、审计和审批手续,并于12月23日下午17:30前,到我处办理报销、结算手续。

3、请人事处在12月23日前完成奖励性绩效工资结算等工作。

开账期间:2022年1月10日起计财处开始正常办理报销业务,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各类收入和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

1、2021年12月15日起停止办理借款业务,统一使用公务卡办理相关支出,相关借款须在学校年终决算(2021年12月23日)前办理冲账。特殊情况无法归还者请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的书面说明材料送我处会计科李锐老师处。逾期不还且没有提供书面说明材料的,学校将从2021年终结算的津贴和2022年1月工资中扣还借款。

2、各二级学院请加紧做好学生欠费的催交工作,努力降低欠费率,确保学校收入预算顺利完成。

3、请教务处、成人教育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饮食服务总公司、资产经营公司等单位于12月23日前,按合同约定应上交学校的合作办学经费、校办产业指标、水电费、公积金、社保、房租等款项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逾期未缴纳的,学校将予以网上公示,并上报学校处理。

4、请后勤管理处、基建处、资产经营公司等单位于12月23日前,将所有出租、出借房屋租金、水电费和项目建设水电费等按相关合同或协议进行统一结算,及时上缴学校财务。

5、相关单位和个人请及时关注计财处网站公告栏“到款确认表”信息并办理入账手续。已到账的科研经费,请于2021年12月25日前办理立项及入账手续;已到账的各类上级部门来款、企事业单位汇款,请相关职能部门、项目联系人及时确认,于2021年12月25日前持相关文件、合同等至计财处会计科孔千里处(联系电话:83591039、办公地址:翔宇楼一楼计财处大厅)办理入账手续。

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1、请教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图书馆、成人教育处、饮食服务总公司、资产经营公司等单位(部门)在12月23日前对库存材料、教材、药品、固定资产等进行清查盘点,将盘点清单报我处,固定资产账要与财务账核对一致,确保各系统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编制相关盘点表备查。

2、凡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图书管理系统办理固定资产、图书登记手续的本年度票据必须于2021年12月23日前办理财务报账手续。

四、预算执行进度工作

请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图书馆等单位;一流专业、中地共建等专项经费项目负责人按照报省财政厅预算表,抓紧项目实施进度,申报购置设备的,争取年内完成设备采购任务;对于已经签订销售合同并且设备已到货的,请抓紧时间进行安装、调试和验收,尽快完成设备入帐、报销工作。2020年度下达的专项财政经费没使用结余,财政一体化业务平台将于2021年12月23日自动收回。

五、票据清缴工作

请所有在我处领用票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于12月23日前将所收款项交到我处,所领票据(无论用完与否)交我处会计科周娟老师处办理缴销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拨打我处咨询电话:83591191,我们将热情为您服务。请各部门、单位及相关经办人员相互转告,因年终决算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1年11月30日